产业研究 谨以区块链之名保护创意

《创意世界》杂志 2019-01-22   6459

张书乐

前香港《文汇报》驻湖南记者,IT 产业时评人,曾在《互联网周刊》、人民网开设专栏,并在国内数十家知名媒体上发表了千余篇互联网产业观察和时评。出版有《实战网络营销》《价值百万的网络营销》《凌博微步》《推手凶猛》和《榜样魔兽》等著作。

通过区块链发布文创内容,可以借助它的开放性,更好地“减少中间商赚差价”。但这只是一个理论化的产品。

对于文创产业来说,最可怕的不治之症是什么?我遇到的朋友给出的答案,大多是盗版,而且特纠结。

有盗版,谴责。辛辛苦苦创作出来的东西,被盗版了,流量、关注和金钱,都被人复制粘贴拿走了。没盗版,心塞。显然没有入盗版者的法眼,没人盗版,内容、创意和金钱,只能宽慰自己是小众。

别担心,最新最热最泡沫的区块链,为了摆脱自己越来越差的口碑,正在奔赴拯救创意产业的路上。而且目前打出的口号,似乎包治百病。真的是这样吗?

区块链如何保护版权?

区块链是个很技术化的东西,暂时放下。毕竟一旦其在版权领域的路数成熟了,其实都会有一键式傻瓜操作的产品出现,不懂也能玩得转。

但问题依然存在。

第一个问题:区块链不是一直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折腾得风大雨大吗?怎么突然杀到内容领域来了。

这还真有案例存在。就在6月底,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在全国首次确认了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审查判断方法。去除技术部分的制约,区块链维权的操作并不复杂。

据媒体报道,该案中,原告杭州某公司诉被告深圳某公司在其运营的网站中发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相关作品。原告在向法院举证时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进行了侵权网页的自动抓取及侵权页面的源码识别,并将上述两项内容和调用日志等的压缩包计算成哈希值上传至区块链中。

简单来说,相较其他电子证据的脆弱性,有着开放性、分布式、不可逆性等特点的区块链,显然可以确保侵权证据的高保真。然而,这只是起手式,发现并维权,显然还颇为被动。别急,还有主动模式。

好莱坞的电影圈,对此走在了前列。7月10日,浪漫喜剧电影《无须邮资》在Qtum 区块链上播放了。《无须邮资》是首部采用区块链技术发行的电影,并且通过与Qtum区块链上的视频应用Vevue合作进行全球分发,人们可以通过官方支持的数字货币在线购买。

这个本质上其实是通过区块链的“代币”功能收“电影票”的技术行为,让舆论很享受,各种关于好莱坞将用区块链来打击盗版的言论甚嚣尘上。

令行业兴奋的当然不是蹭热点的电影,而是一个趋势。简单来说,就是每一部影视剧通过区块链打上“指纹”(这一步其实过去的很多反盗版技术都已经做过了),其后最关键的则在于打过“指纹”的影视剧,再通过区块链的分布式记录和不可篡改特征进行内容分发。

结果显而易见,每一次下载和分享,都会被区块链不可回避地记录下来,从而形成一条完整、可溯源的证据链。由于技术上无法擦去痕迹,而且能瞬间被发现,盗版者就必须掂量一下这样做的成本问题了。

区块链是否肌无力?

但区块链对打击盗版上的保护能力,依然不能被过度神话,瓶颈依然很是鲜明。先说盗取创意这种事。任何一种创意,都可以通过似是而非的方式,进行指纹篡改。

举个不太靠谱的例子,名画《拾麦穗的女人》,分别有1863年的朱尔•布雷东版和1891年的雷欧•来尔米特版,此外还有若干大师和画师的仿作。

从创意的角度上来说,都是名画,但也含着致敬,甚至于按照类似的格局画上拾取苹果、玉米棒子乃至捡手机,只能说是一种致敬或者模仿,抑或恶搞。然而,区块链真的能通过将画作数字化、信息化并生成“指纹”后,去裁决一二吗?

如果说后者需要鉴赏家用价值(艺术、金钱或其他)就可以衡量的话,那么许多文创工作者面临的最多的洗稿者之困,区块链或许也同样无能为力。

比如一篇好文章,打上原创、标上“指纹”,低级的洗稿者,将好几篇类似的文章进行剪切、搬运,变成报刊文摘和文萃。这样的洗稿,当下的许多网络版权维权平台,已经能够及时发现并一键维权,还犯不着区块链出手。

真正高级的洗稿者,只是巧妙地将原文作者的观点、创意进行乾坤大挪移,然后用自己的口吻再写上一遍,甚至还把原作中的小漏洞一一填补。这种创意上的抄袭,光靠数字化、不可逆的区块链“指纹”,又能破解几分?

当然,好处还是显而易见的,这种类似秒级响应、主动查重的功能,能够让此类人的生存空间被急速压缩。同时,那些大型的文创产品,比如影视剧、游戏、音乐,由于剪碎不易、完形填空难度较大,区块链的打击盗版功效反而最能彰显。

而且,最主要的不是发现盗版,而是通过指纹线索,找到盗版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让他们无所遁形。

此前,微软宣布了一项前瞻性的计划,旨在为使用区块链技术的创作者、软件开发人员和其他创作者收取版税,该项区块链技术可在多台计算机上创建防篡改记录系统。而游戏产业及其创作者,将是这一计划的首批受益领域。

但问题依然存在,区块链也解决不了。

区块链能包治百病吗?

大型的文创产品,区块链的反盗版能力,似乎比其他原有的技术手段更快更直接,然而更多人期待的是它的增收能力。

简单来说,通过区块链发布文创内容,可以借助它的开放性,更好地“减少中间商赚差价”。但这只是一个理论化的产品。大多数文创者本身并不是好的经营者,他们需要代理人,或许是经纪人、或许是出版社、或许是文创平台、或许是影视公司。

区块链存在的最大价值,也许只是让产品与受众之间的这条路上,不再有被中间商隐匿的部分利润,而且能够实时获得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收益。

但是更为复杂的文创产品呢?即使消灭了信息不对称,也同样麻烦多多。

前述微软提出的在其庞大的在线游戏系统中部署区块链工具的计划,就有若干问题待解,最鲜明的问题在于尽管大型

的内容,往往更容易形成区块链“指纹”,但比如以音乐剪辑为特色的视频游戏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版税支付,其内容切割分属软件开发人员、歌曲作者、表演者等等,大型内容所拥有的众多的创作者,将在区块链终结前一个信息不对称后,进入新的信息获得的分配壁垒之中。

或者说,哪怕分配上可以按照约定俗成,但如果出现盗版,在打击和索赔上,到底谁的部分被侵权更多,占比多少,该从赔偿中获益多少……诸多的问题,尤其是许多隐形的影响力、知名度等,均还需要一定的脑洞,才可以解决。

更关键的是,区块链泡沫目前正在破灭,这一轮保护版权的风口走势,又有多少,是为了让文创领域成为泡沫破灭的接盘侠,或者用斗转星移的手法、传递破灭时压力与阵痛,才是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区块链买比特币和代币的生意,需要落地的场景,卖文创产品就成了选择,这才是这轮走势的真相,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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